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恢复、解除服务协议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13号)和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家因停业、自愿解除和多种方式联系未果等原因,未签订年度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其中医疗机构66家,零售药店家),具体名单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