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号)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推荐、经过专家评审,现将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评审通过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2月13日—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纪的问题向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