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新都区
荟锦阁、荟贤阁(二批次)
人才公寓项目
开始租售登记啦
和小布一起来看房源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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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荟锦阁、荟贤阁(二批次)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溪北街49号、66号,总占地面积约.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5㎡,容积率1.8,绿地率30%。
本批次租售房源共计套,其中2梯2户约㎡户型8套(三室两厅双卫),2梯2户约㎡户型4套(三室两厅三卫),2梯2户约㎡户型78套(四室两厅双卫),2梯2户约㎡户型94套(四室两厅三卫);2梯4户约㎡户型套(三室两厅双卫),2梯4户约㎡户型套(四室两厅双卫)。
交房时间预计为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荟锦阁、荟贤阁(二批次)人才公寓销售清水均价为元/㎡、装修价格为元/㎡。租金价格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登记事项
(一)登记对象:年5月7日(含5月7日)前取得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
符合人才安居条件,尚未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资格申请,人才安居资格可通过人才安居服务网查询或联系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
(二)登记时间:年4月8日至年5月7日。
按照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人才安居资格初审通过后,相关资格信息须通过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终确认人才安居资格。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年5月7日(含5月7日)前取得资格,请务必于年4月22日(24:00时)前,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安居资格申请,并按照要求正确上传相关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年4月22日(24:00时)后申请新都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在荟锦阁、荟贤阁(二批次)人才公寓项目租售登记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新都区人才安居资格,报名租购荟锦阁、荟贤阁(二批次)人才公寓。
(三)登记流程:
1.报名登记。符合登记报名条件的人才,如有租售意愿,应先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荟锦阁、荟贤阁(二批次)项目租售登记报名。
2.预约看房。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密集增加传播风险,由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人才在人才安居服务网租售登记的报名情况,于年5月7日前,分批次电话通知预约看房。
3.提交资料。人才按照预约时间,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至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溪正街号、号长岛荟城项目现场看房,在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溪正街号、号长岛荟城销售中心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并初步选择意向安居方式。
4.资格复核。登记报名截止后,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在7天内,完成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复核,之后由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复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选房规则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租售流程
(一)选房。计划年5月16日前,由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实时在项目现场公示,每日选房情况于次日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最后批次选房,如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后,人才最终确定安居方式,与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售意向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其他事项
(一)人才公寓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具体情况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详细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示。新都区荟锦阁、荟贤阁(二批次)项目具体房源售价和政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也可向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了解。联系电话为-,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二)取得新都区人才安居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人才安居资格依然有效。
(三)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五)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住房租售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附: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或未婚承诺(未婚承诺可现场填写)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时提交对应人才类别的如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等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可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打印。若在省级社保机构缴交的,可通过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打印);
6.成都市包含个人名下现有和曾有房屋信息《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可在新都区政务中心B区1楼凭身份证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7.在售楼部现场填写“成都市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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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这里是新都
成都发布编辑
超可爱的欢哥实习编辑大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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