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高祖六年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前—前)。新都当时所辖区域有今新都(原新繁县及现三河街道部分地区除外)、金堂、简阳三县和青白江区全境、龙泉驿区部分地区,以及彭州三邑沿清白江与新都军屯镇接壤的部分地区。
汉武帝元鼎六年至西魏废帝二年(前—)。汉武帝开犍为郡,元鼎六年分新都县地置牛鞞县。新都辖地有今新都(原新繁及三河街道部分地区除外)、青白江区全境、金堂县金堂山西北的广大地区。
西魏废帝二年至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废帝平蜀,分成都、牛鞞县地置金泉郡,辖全泉(今金堂县淮口地区,当时属牛鞞县地)、白牟(今金堂县赵镇地区)二县。此时新都划出现金堂县赵镇渡口下游及西江河东岸地区。
唐太宗贞观十七年至唐高宗仪凤二年(—)。唐太宗分成都县东南置蜀县,后改华阳县。唐高宗咸亨二年()析雒县、新都、简州之金水三县地置金堂县。唐高宗仪凤二年()分雒县、新都、新繁、什邡、九陇五县之地置濛阳县。此时,新都将当时所辖的洛带镇地区、同兴、仁和等地划归华阳县,城厢地区划归金堂县。三邑划归濛阳县。此时新都地域缩小到仅有今新都(原新繁地区和三河、石板滩除外)和青白江区的弥牟、华严。
唐高宗仪凤二年至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明太祖十年省金堂县并入新都县。此时新都有唐代咸亨后的新都和金堂全境。3年后又复置金堂县,新都恢复唐仪凤年间的地域。其面积直至年没有大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年4月,撤销成都县,划三河乡入新都县。年6月以清白江为界,划新都亩入彭县三邑乡,48亩入彭县竹瓦乡。彭县划85亩入新都军屯乡。同时划河屯乡河吞场街区的农兼商户亩入原新繁县新民乡。年8月,划原华阳县仁和、同兴二乡入新都县。年3月,划华严乡入金堂县。年2月,划弥牟乡入青白江区。同时撤销新都县并入原新繁县。年10月,复置新都县,将划入原新繁县的区域划归新都县。年7月,撤销原新繁县,将新繁所辖行*区域全部并入新都县。年5月,青白江区龙王镇的新谊、双柏、黄果、园林、石桩、长林6村和龙泉驿区黄土镇的金三角社区、回龙村(后并入金三角社区)所属区域划归新都区石板滩镇管辖。至此即为新都现在的全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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