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4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9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信阳市26例。
截至2月4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其中:浉河区35例,平桥区21例,光山县20例,罗山县18例,固始县12例,潢川县8例,商城县7例,息县、新县各6例,淮滨县5例;疑似病例例。其中:平桥区31例,光山县15例,浉河区、新县各12例,商城县11例,息县、潢川县各10例,罗山县8例,淮滨县3例;已治愈9人,无死亡病例,重症病例3例,危重症病例3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4人。
固始新增1人:许某某,男,30岁,固始县郭陆滩桥口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自驾车由武汉返回固始。1月30日以“发热伴咳嗽1天”为主诉到固始县郭陆滩镇中心卫生院就诊,2月1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固始县2月4日前确诊患者信息
1、患者付某某,男,56岁,固始县蒋集镇居民,在武汉市生活,1月12日出现发热症状,17日返回固始,22医院,23医院,当医院治疗,2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2、患者李某某,男,54岁,出租车司机,固始县居民,22日以“6天前发热”为主诉医院,2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3、患者刘某某,男,48岁,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六里棚社区居住,在武汉生活,1月14日驾车与家人由武汉返回固始县,26医院,2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4、患者袁某某,女54岁,固始县张广乡长岗村居住,1月23日出现咳嗽症状,26日医院,自述“14天内有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接触史,在家隔离观察”,2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5、患者张某某,女,47岁,固始县城郊乡六里棚居住,在武汉生活,1月14日与家人由武汉返回固始县,1月26日发医院,1月30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6、患者任某某,男,5岁8个月,固始县徐集乡花集村居住,1月20日与武汉返乡的大伯有过接触史,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6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7、患者姜某某,男,48岁,固始县陈集乡夏庙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13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医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8、患者冯某某,女,23岁,固始县三河尖乡汤岗村居住,1月23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3日出现症状,1月29日医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9、患者李某某,男,55岁,固始县蒋集镇兴隆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自驾车返回固始家中,1月26日前后出现发热症状,1月28日医院,2月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0、患者徐某某,女,45岁,固始县三河尖乡汤岗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日医院,2月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1、患者朱某某,女,51岁,固始县蒋集镇新街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日医院,2月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信阳市新增确诊病例中:一、中心城区10例1.喻某某,女,62岁,浉河区柳林乡堰冲村居住,其丈夫1月5号左右由信阳前往武汉,居住半月后于1月20号包车返回信阳,患者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樊某某(确诊患者余某某丈夫),男,26岁,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东方今典A区居住,1月22日陪同余某某乘坐高铁(G次6车厢)从武汉返回信阳,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3.余某某(确诊患者余某某父亲),男,54岁,平桥区五里办事处凤台居委会居住,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4、李某某,男,52岁,平桥区肖王镇街道居住,2月2日以咳嗽、发热14天为主医院,自述14天前饮酒受凉后咳嗽,继而发热,无武汉旅居史和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5.蒋某某,女,28岁,平桥区明港镇农工路长乐园居住,1月20日在明港镇农工路中宏锦花园附近育发康养发店工作,1月2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自述与确诊病例訾某某有接触史,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6、王某某(确诊患者蒋某某母亲),女,52岁,平桥区明港镇农工路长乐园居住,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7.宴某某(确诊患者宴某某父亲),男,56岁,平桥区平昌关镇平昌村某家属院居住,1月2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8.郭某某,男,45岁,平桥区胡店乡郭湾村居住,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日医院,自述一医院就医,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9.仝某某,男,44岁,平桥区查山乡街道居住,1月17日曾与确诊患者张某某聚餐,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0.李某某,女,50岁,平桥区万象城彩虹苑居住,1月17日曾与确诊患者张某某聚餐,1月26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二、罗山县9例11.李某某,女,46岁,罗山县丽水街道府邸花园居住,长期在武汉某超市务工,1月23日从武汉返回罗山,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2.罗某某,男,77岁,罗山县丽水街道新都名苑居住,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3.方某某,男,47岁,罗山县铁铺镇九里村居住,1月19日自驾车与姐姐、医院就医,次日返回罗山,1月23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4.蔡某某,女,78岁,罗山县龙山街道沈畈村居住,1月20日至罗山县城新都大酒店参加婚礼,1月21日至罗山县城君府大酒店参加婚礼,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5.李某某,女,54岁,罗山县子路镇罗寨村居住,1月21日至23日与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6.魏某某,男,46岁,罗山县宝城街道北大街环城西路某家属院居住,信阳市信阳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客车司机工作,运营路线(罗山信运客运站至武汉新荣村客运站往返),运营车号(豫S),1月8-16日、19-21日在武汉新荣村客运站住宿,21日夜在武汉黄陂某宾馆住宿,1月22日返回罗山县,1月26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7.张某某,女,33岁,罗山县丽水街道宝城公馆居住,在罗山西亚超市担任导购,1月24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8.于某某,女,51岁,罗山县丽水街道名仕家园居住,1月14日乘高铁去武汉探亲,1月25日由其儿子驾车返回罗山,当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9.付某某,男,46岁,罗山县丽水街道欣荣花园居住,1月2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三、固始县1例20.许某某,男,30岁,固始县郭陆滩桥口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自驾车由武汉返回固始。1月30日以“发热伴咳嗽1天”为主诉到固始县郭陆滩镇中心卫生院就诊,2月1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四、光山县1例21.赵某某,女,55岁,光山县南向店乡环山村居住,长期在武汉武昌洪山区生活,1月23日自武汉返回光山,23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五、商城县1例22.彭某某,男,28岁,商城县上石桥镇街道居住,长期在湖北仙桃市生活,1月17日自驾到武汉,2月2日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六、息县1例23.王某某,女,36岁,息县项店镇街道居住,长期在武汉汉阳务工,1月18日与丈夫自驾车由武汉回项店。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七、新县2例24.胡某某(确诊患者胡某某父亲),男,56岁,新县卡房乡朱畈村居住,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5.詹某某,男,65岁,新县箭厂河乡詹湾村居住,1月22日前后有与武汉返乡亲属接触史,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八、淮滨县1例26.许某某,女,52岁,淮滨县王家岗乡李营村居住,1月9日陪医院就医,1月21日从武汉返回淮滨,1月24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医院,2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4日治愈5人情况,医院治愈2例,医院治愈1例,医院治愈1例,医院治愈1例。1.张某某,男,23岁,罗山县子路乡居住,在武汉生活,1月21日乘坐G次回信阳,由其父驾车返回家中,1月25日医院,1月28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4日达到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当日从医院出院。2.吴某某,男,46岁,浉河区文化路宝丰华府居住,1月23医院,自述5天前和家人在武汉就医,回家后开始发热,1月2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医院治疗。2月4日达到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医院出院。3.陶某某,女,27岁,浉河区浉河港镇马家畈村居住,1月13日到武汉就医,1月17日返回信阳,1月19日出现发热症状,医院,1月2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医院治疗。2月4日达到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医院出院。4.梅某某,男,37岁,息县八里岔乡八里岔居住,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17日出现发热,在汉口区某诊所测体温38.7摄氏度,1月20日前往湖北省应城市,1月21医院,1月2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4日达到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当日从医院出院。5.梅某某,男,58岁,光山县城关一中居住,1月11日陪家人到武汉就医,1月16日返回光山,1月17日因发热、咳嗽医院,1月2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4日达到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当日从医院出院。来源: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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