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49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根据示范区教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杨管教发〔〕51号),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普惠公平,切实做好我区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县(区)为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
义务教育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义务段教育法规和《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法律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外地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规定,不得以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确定生源。
(三)坚持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积极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坚持起点规范。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小学标准班额45人,初中标准班额50人)。要按课程标准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切实做好幼小衔接。
(五)坚持公正公开。
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六)加强疫情防控。
依托网络平台做好招生工作,完善招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错时安排好报名、审核等工作,确保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含当天)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有杨陵户籍或父母在杨陵居住且有杨陵居住证。
2.初中:七年级新生须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杨陵户籍或杨陵学籍或父母在杨陵居住且有杨陵居住证。
三、招生方式
1.小学: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
2.初中:采取登记(报名)为主、对口直升为辅的方式入学。
四、登记方式
所有新生在杨凌示范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