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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第二批共享车位来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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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为群众让车位”行动公告之五:

芜湖市第二批

“共享车位”“错时停车”清单

便民停车是省、市暖民心行动之一。自9月底开展“我为群众让车位”系列活动以来,按照“*府主导、示范带动、社会参与、让位于民”的原则,以镜湖区人民*府、弋江区南瑞奥园社区停车场等为代表的公共单位停车场,以华强吾悦广场、银泰百货、星悦广场等为代表的商业综合体停车场,积极参与,主动提供停车资源,为市民提供了停车便利。

为进一步缓解主城区夜间停车压力,向市民夜间停车提供更多渠道。现将我市第二批“共享车位”“错时停车”事宜公告如下:

便民停车地点

(一)“共享车位”点位。鸠江区四褐山街道办事处停车场、弋江区澛港街道办事处停车场、三山经济开发区碧桂园农贸市场停车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停车场等7个公共停车场、个停车泊位。

(二)“错时停车”点位。镜湖区绿地新都会停车场、镜湖区育红小学地下停车场、鸠江区仁和新街停车场、神山公园东门停车场、皖江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等32个停车场、个停车泊位。

便民停车时间

自年11月10日起实行。

(一)“共享车位”

1、工作日夜间开放的时间:19:00至次日上午7:00,不得超时停车。

2、双休日及节假日:全天开放,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7:00前驶离。

3、特殊情况:如遇重大活动、工程维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停车泊位对居民开放的,相关开放单位应提前一天在入口处张贴通知,并设置禁止进入标识牌。

(二)“错时停车”

19:00至次日上午9:00,部分收费停车场因经营需要“错时停车”时间为21:00至次日上午9:00,包月收费99元至元不等。各停车场“错时停车”时段及包月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相关要求

(一)“共享车位”

与芜湖发布9月27日发布的《免费停!芜湖首批“共享车位”来了》(←点击了解详情)中要求一致,同时明确:

1、停车人员第一次未按照规定停取车辆的,相关单位可予以现场提醒;第二次未按照规定停取车辆的,取消其1年内享受共享车位资格。

2、市便民停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共享停车行动,会同各公共单位为“共享车位”喷涂统一标识。

(二)“错时停车”

与芜湖发布9月28日发布的《个!“错时停车”来了》(←点击了解详情)中要求一致,同时明确:

1、根据停车人员个人意愿,办理停车包月服务,签订承租协议。车辆停放期间,停车人员需配合停车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2、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周边道路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大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3、市场监管部门将动态检查停车场收费行为,加强价格监管。

鉴于部分商场的停车位在21:00前需满足正常经营,如个别停车人员提前进入停车,需与商场自行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市停车办联系-(24小时受理),。

芜湖市便民停车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4日

附件:

1、《芜湖市第二批免费“共享车位”点位一览表》

(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2、《芜湖市第二批夜间“错时停车”点位一览表》

(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芜湖

来源

大江资讯

原标题:《芜湖第二批“共享车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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