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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新都区年度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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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接市、区人社局通知,目前新都区已启动年度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

补贴行业为:外贸企业、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其中企业最多可以按元/人标准进行补贴。

请大丰各企业对照是否符合条件,积极申报。

补贴范围和对象1、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2、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或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类行业的各类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上述企业应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的界定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照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中小微企业划型结论直接认定。2、对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为停工停业企业。3、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企业的划分。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相关经营内容之一的企业。对在年5月9日后,变更企业登记的、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予认定。补贴期限及要求1、符合本通知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为每人每月元,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区专账资金承受能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元,补贴人数按实际参加以工代训的人数计算。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2、本通知以工代训补贴*策从年5月开始执行,受理日期截至年12月31日。在截止时间前受理,其后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发放培训补贴。3、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三次培训补贴范围。4、企业可同时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和川人社办发()30号规定的其他企业职工培训。5、同一企业,在本文实施期内,只能申请一项以工代训补贴。且不得重复享受川人社办发(]30号规定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策。(年部分文件内容,适用于年)咨询电话

想要了解具体情况的朋友,可联系唐老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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