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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县妇幼保健院生孩子看病,可以享受哪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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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把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做实,提高全县参保人员的知晓率,确保参保人员在我院看病能真正享受到医疗保险*策,现将大余县妇幼保健院执行的各类医疗保险*策公示如下:

一、大余县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我县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也是我县免费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之一。

二、凡在大余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的城乡居民起付线为元,补偿比例为90%。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孕产妇需要提供准生证明,在我院住院生育的,平产报0元,剖宫产报元。

三、凡在大余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的城镇职工起付线为元,补偿比例为95%。城镇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在我院住院生育的,平产报元,剖宫产报元。

四、凡在大余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的城乡贫困人员起付线为O,补偿比例为90%。住院治疗时,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策,即城乡贫困人员(含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对象),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缴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时即时结算城乡居民保险、大病保险、民*医疗救助的补偿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

五、凡是城乡贫困人口在大余县妇幼保健院看病直接享受“三免四减半”*策,三免(挂号费、肌肉注射费、换药费全免);四减半(三大常规、胸片、B超、住院床位费各减一半)。

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元/人(其中:元为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40元为补缴年度个人缴费不足部分)。

二、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须在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视为中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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