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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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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财会〔〕2号

各县(市、区)财*局:

根据省财*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7号)要求,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年9月举行。现将盐城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信息采集具体要求详见盐城市财*局网站《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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