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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物业合同纠纷来看成都新都法院如何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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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姚箬君6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充分发挥多元调解、“示范诉讼+”化解纠纷模式,妥善处理了一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今年5月,新都法院先后受理了34件某物业公司诉请某小区业主交纳拖欠物业费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该批案件原告均为某物业公司且诉请相同,被告涉及某小区业主48人,同时为了化解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心结,避免未来再次起诉的情形发生。经研判,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多元调解、“示范诉讼+”模式处理该批案件。5月14日,新都法院2名书记员与1名人民调解员深入该小区,逐户送达,了解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的原因,并进行初步调解。当天,80%的案件成功直接送达,3件案件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5月21日,承办法官依职权选择三件案件进行示范庭审,并组织平行案件当事人旁听庭审。庭审中,法官向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就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解读,物业公司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职尽责,业主要按照法律和合同约定交纳物管费。3天后,示范案件中有2件案件当事双方达成和解,1件案件依法判决。作出判决10日内,该批案件70%的平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业主自动履行了拖欠长达数年的物业费。之后,剩余平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陆续达成和解。该批案件得以圆满妥善解决。该批案件妥善处理后,物业公司又着手起诉该小区涉拖欠物业费的其余80余户业主。新都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提前特邀调解员介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示范判决的基础上展开调解工作,达成和解的通过司法确认固定权利义务,无法达成和解的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开庭,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有10余户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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