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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竟敢酒驾醉驾成都多部门集中约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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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成都日报

昨天,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对我市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网约车平台开展了一次集中约谈,督促平台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清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我市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会上,市交管局秩序处对全市网约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通报。年以来,全市交警加强对网约出租车突出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其中乱停放、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不礼让行人等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较为突出。部分网约出租车驾驶员还出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网约出租车驾驶员酒驾31件、醉驾15件。

会上,市交管局事故处对全市网约出租车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年以来,全市发生涉及网约出租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件,同比一般程序事故件数上升.2%、死亡事故件数上升.8%。

会上,市交管局事故处通报两起网约出租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1:年1月16日03时30分许,莫某饮酒后驾驶川A×××4F(网约出租车)小型轿车,搭载乘客马某沿新都区云石路由清泉往石板滩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云石路号路段时,所驾车与道路右侧云石路号墙体及大门发生碰撞,致马某当场死亡,莫某受伤,车辆及号围墙、大门受损。经调查,莫某血液酒精浓度为.4毫升/毫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2:年6月3日14时44分许,陈某驾驶川A×××31小型轿车(网约出租车)沿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海昌路由梓州大道方向往天府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华阳街道海昌路号门前路口时,与经人行横道过路口的行人常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上述车辆受损,常某某受伤,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陈某行经斑马线未停车避让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相关情况通报后,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从各自职责对参会网约车平台提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下一步,成都交警将积极履行路面管理主责,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持续对网约出租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压整治,并督促全市网约车平台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驾驶员管理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引导网约出租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成都交警将定期对网约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至行业主管部门,对于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净化网约车平台运营环境。(成都日报记者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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