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成都市新都区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3月31日上午,新都区村(社区)合同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土城村举行。活动由新都区司法局、石板滩街道办事处主办。新都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刚毅,成都市司法局副巡视员刘金昌,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胡磊,新都区司法局*组书记、局长潘兴建,石板滩街道*工委副书记、主任莫丹,区司法局副局长钟宁、石板滩街道*工委副书记谢军出席。成都市律协新都分会负责人、村(社区)法律顾问20人、37个村(社区)代表参加仪式。
启动仪式上,四川北新律师事务所何涛律师对开展村(社区)合同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发言并向驻村律师发出倡议。成都市律协新都分会会长陈飞就组织律师参与试点工作做了讲话。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工委副书记、主任莫丹介绍了石板滩街道和产业功能区基本情况并对做好试点工作表态。新都区司法局*组书记、局长潘兴建结合当前基层普法存在的问题和抗“疫”形势,对组织律师深入村(社区)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积极服务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疫情矛盾纠纷化解提出要求。
活动现场,新都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刚毅充分肯定了此项试点工作的意义,并就开展村(社区)合同审查高质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试点工作意义;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推动试点工作合力;围绕中心大局,扎实推进合同审查试点。
据悉:近年来,新都区紧扣“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不断改革创新工作形式,按照建设“法治新都”工作目标,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年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年,被省司法厅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石板滩土城村等多个村(社区)年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新都区司法局供稿)